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发【2020】72号)的文件精神,为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中药配方颗粒支付试点工作,经医院研究决定,拟遴选1家中药配方颗粒配送企业,特邀请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配送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是“黔医保发【2020】72号”文件附件1指定的贵州省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研究企业。
2.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开户许可证、发票样本、加盖样章的备案表,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1年1月1日起,能够供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常用品种不得少于500个,提供产品的医保通用项目编码、医保通用项目名称、每克颗粒对应饮片量及药品规格、每瓶颗粒的价格(加盖公章)。
二、其他响应文件:
1.供应保障:包括质量保证,供应承诺,退换货管理,药品配送、储存、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等方面的内容。
2.中药配方颗粒调剂所需软、硬件设施的配备和维护。
3.参加报名的企业及时联系,取得我院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模拟采购计划表,根据企业取得的价格批文,计算出单个品种金额和总金额,2021年1月1日起不能供应的产品需进行标注,考察产品价格和覆盖率。
4.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承诺。
三、响应文件时间:
1.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 日下午17 时00分
2.地点: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七楼药剂科
四、公告期限(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广惠路112号
联系人:陈亚林
联系电话:08578294186;1350857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