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医保“系统一站式”服务开通 发布时间:2016-12-27 本文来源:宣传科 作者: 系统 分享到: 本网讯 (王 俊) 12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医保“系统一站式”服务在我院开通。为解决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病人朋友垫付、报销医疗费用困难,切实减轻患者负担,12月1日起,我院遵照毕节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政策的规定,开通了毕节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医保“系统一站式”服务工作,即毕节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我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经新农合系统及大病保险系统根据政策规定计算出病人本次住院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补偿(报销)和大病医保补偿(报销)的费用,再由医院向病人垫付后与新农合管理机构及大病保险公司结算,病人住院期间不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出院时只需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医院费用即可,不用再去新农合管理机构及大病保险公司报销。 [核稿:周文波 责编:杜魏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