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2015年卫生计生民生整治铸廉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7-07 本文来源:宣传科 作者: 系统

为切实加强卫生计生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行为,确保中央、省、市保障改善卫生计生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根据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民生整治铸廉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毕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卫生计生民生整治铸廉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民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构建保障民生廉洁防护墙和安全网。

(二)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整改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卫生计生民生领域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卫生计生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自查自纠100%,问题整改100%,案件查处100%。规范和完善卫生计生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促使卫生计生民生领域信访量不断下降,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民生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确保卫生计生民生资金运行安全、最大限度地惠及于民,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按照省的要求和市的统一部署,集中整治2013年以来卫生计生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抓好医保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卫生计生建设项目、农村乳腺癌检查、妇女宫颈癌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减免项目等卫生计生民生项目专项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有关政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相关领导及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等问题。

(二)未严格执行相关公示制度、公示资料不规范、不全面等问题。

(三)借管理卫生计生民生资金之机优亲厚友、违规收费、收受贿赂、为经销商谋取利益等问题。

(四)违反规定审核报补、弄虚作假、内外勾结、套取骗取卫生计生民生资金等问题。

(五)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乱支滥用等问题。

(六)不按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列支等问题。

(七)其它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四、整治方法和步骤。

全院开展卫生计生民生资金管理使用问题集中整治,从3月份起7月份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上报市卫计委。

(一)动员部署阶段(320415)。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

(二)自查自纠阶段(416515)。根据方案要求,对2013年中央、省、市下达的卫生计生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全面掌握涉及的项目类别、资金科目、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到位等情况,重点掌握卫生计生民生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存在的违纪行为、违规金额、上缴违规资金等情况逐项登记。

(三)集中整改和验收阶段(516615)。全面梳理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包括各类监督检查、相关部门移交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问题,统一建立整改台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的各类资料要真实、完整并建立专门档案备查。整改报告由经办人、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三人签字后按要求上报卫计委和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

(四)总结提高和健全机制阶段(616731)。针对卫生计生民生资金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深入调查、广泛调研,听取相关人员和群众对卫生计生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意见建议,认真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理顺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流程、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覆盖卫生计生民生资金规范运行整个过程的长效监管机制。

[责编:郑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