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薪级工资调整
本报讯 (张 龙)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等文件精神,经毕节市卫生局同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我院2014年符合增加薪级工资条件人员(编制内人员)的薪级工资调整工作已办理完毕,新的工资标准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2014年5月起进入工资发放,2014年1月至4月增加部分将进行补发。
此次我院共调整薪级工资685人,其中院领导6人、正高职称17人、副高职称105人、中级职称162人,初级职称204人、行政管理人员92人、工勤人员39人、其他人员60人;紧急救援中心共调整薪级工资33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5人、副高职称人员1人、中级职称人员3人、初级职称人员20人、工勤人员4人。
按国家相关规定,201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定等级、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均不在薪级工资正常晋升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