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改办”赴毕督查2017年上半年深化医改工作
本网讯 (刘家琨 王涛 文/图) 汇报会会场 在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九楼会议室召开的工作情况汇报会上,督查组一行通过听取石承钧、赫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瑜、大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登印就毕节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赫章、大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作汇报,并对毕节市、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赫章县、大方县人民医院在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组织领导、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人事薪酬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医保制度建设方面完成情况的督查作反馈。在充分肯定毕节市2017年上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同时指出,毕节市“医改”工作在组织领导、分级诊疗、人事薪酬制度、处方点评辅助性用药、健康扶贫、医保支付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亮点。毕节市“医改办”主任、市卫生计生委主任石承钧,市“医改”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的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民政局,市公立医院相关负责人,大方县、赫章县人民政府,七星关区“医改办”相关负责人,市卫生计生委相关科室、市“合医办”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毕节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蒋志主持。 安仕海指出,“医改”就是要让“医院回归公益性,医生回归看病本职,药品回归治病功能”,毕节市在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无论是毕市第一人民医院,还是赫章、大方县人民医院,整体成效较明显,提供数据客观真实。毕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尽管毕节市在 安仕海要求,在取得工作成效的同时,还需进一步强化对“医改”相关政策的理解,要强化统筹联动,医改工作是一项长久的工作,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改革工作的主体责任,尤其是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医改”部门组织建设,建立专职的“医改”队伍,充分发挥医院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做到统筹联动,合力做好并稳步推进“医改”工作。要强化政策完善,在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所出台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包括医药领域改革政策、医保制度支付方式改革、薪酬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应在坚持原则的同时,不断创新,打破现有的“框框套套”,保障“医改”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强化任务“落地”,要严格落实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分级诊疗、医保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药品保障供应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安排的任务、全国医改电视电话会议明确的十项重点任务、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70项医改任务、省人民政府下发的61项医改任务等,并定期报送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医联体”建设,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加强异地即时结报工作,继续做好医保支付改革,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要强化效果提升,改革要见效果,要有品牌效应,因此,要做好“医改”工作的再提升。强化创新突破,省政府已明确今年要在毕节和黔西南州开展成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试点工作,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思考余庆经验如何更多地推广、落实的同时,多培植亮点,打造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要注意“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做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突破、创新;加强信息化建设,要聚焦医改重点,缩小“光圈”,集中力量,政府职能部门要“挂职作战”,及时解决“医改”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履行职责,并履行到位。 受副市长彭容江委托,石承钧表态发言时说,督导检查,找准了毕节市“医改”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为今后毕节市“医改”工作指明了方向。对督导组在毕节市“医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作好汇报,各“医改办”成员单位要认真梳理分解督导组在督导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统筹抓好“医改”工作的推进。 [核稿:周文波 责编:唐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