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发布时间:2017-08-02 本文来源:宣传科 作者: 系统

本网讯  王方雁  杜魏岑  /  717日,笔者从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实现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职工、因公驻外的在职人员、符合跨省转诊转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但需注意的是,跨省异地就医目前只开通住院刷卡结算,药店购药和门(急)诊就医暂未开通。

我院设立全国联网直接结算窗口

据了解,需办理此项业务的市民可先查询各省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院名单,具体查询办法为登录网http//si.12333.gov.cn查询。查询省会城市的医院时,统筹地区请同时查询省会城市和省本级,两处显示的医院都可以提供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如,查询四川省成都市开通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的医院名单,请同时查询成都市和四川省省本级,两处的查询结果都可以选择进行登记备案。

办理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具体流程为:必须事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由本人填写《异地安置就医申请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所选医院无需到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和医院盖章确认,总数不超过四家;本人认真阅读《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知情同意书》,并签字认可;本人持二代社会保障卡(已在银行激活使用),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做卡信息确认(这里需要注意的是,201771日前,已经办理异地就医安置的参保人员,其备案医院属于已经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的,由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备案到国家平台。或根据参保人的就医需求,也可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异地就医备案医院);跨省转诊转院人员,由本人或其亲属填报转诊转院申请表,经具备转外资质的医院确认并签字盖章后,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原则上备案选择的医院为一家。

异地住院费用待遇结算方式为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待遇结算标准执行参保地医保待遇政策。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刷卡住院,出院时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据了解,如果出现跨省异地就医刷卡不成功,通常的原因可能是以下几种: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就医医院不是本人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医院;就医医院尚未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刷卡结算服务;参保人员未持二代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二代社会保障卡未在银行激活使用。

因此,如刷卡出现问题时先判断原因,排除以上情况后,可由参保人员或医院第一时间将参保人员身份证号、故障提示等信息告知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保经办机构深入排查原因,分类汇总处理,对无法处理的逐级上报。

此外,社会保障卡如果遗失,需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办卡。变更异地备案医院同样需要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备案医院变更申请,原则上每年变更一次。异地备案医院没有开通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按原渠道进行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处理。

[核稿:周文波  责编:刘家琨]